| 根据工作需要,巩义市环境保护局内设二十三个科(室)、站、所
建管科:负责全市新建项目的审批、"三同时"检查,并组织验收工作。
污管科:负责污染排放企业的监督管理以及对限期治理企业的督促落实、并组织验收
工作。
监测站:负责对全市环境质量的监测、新建项目和限期治理企业的验收监测、污染纠
纷的仲裁监测、以及接受广大企业、个人委托的监测工作。
检察大队:负责对全市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理和限期治理项目的现场监理
工作。
财务科:负责本局财务帐目的管理、以及环保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办公室:负责局内部事务、以及对外接待工作。
综合生态科:负责全市环保计划的制订、污染物总量的控制、环境统计和城考工作。
法制科:负责各类环境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
宣教科:负责全市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督查科:负责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督察。
信访科:负责我市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汽尾科:负责对机动车检测和环保标志的发放工作。
危废科:负责辖区内辐射环境监测、监督检查及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循环办:引导、宣传、发展我市循环经济。
环境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全局的环境信息建设、信息发布、治理新技术的开 发、引进和推广及ISO14000系列的认证、清洁生产的推 广等工作。
污水处理厂筹建办公室:负责巩义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筹建工作。
北山口环境监理所:负责涉村镇、夹津口镇、北山口镇的环境管理工作。
回郭镇环境监理所:负责回郭镇、鲁庄镇的环境管理工作。
芝田环境监理所:负责西村镇、芝田镇的环境管理工作。
米河环境监理所:负责米河镇、新中镇的环境管理工作。
竹林环境监理所:负责小关镇、竹林镇、大峪沟镇的环境管理工作。
孝义环境监理所:负责孝义镇、南河渡镇、康店镇的环境管理工作。
城区环境监理所:负责市区、站街镇、河洛镇的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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