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保政务 法制建设 项目管理 污染控制 生态规划 环境科技 环境监测 环境监察 机关建设 政务公示
       机构简介
       主要职能
       监测项目
       监测动态
 机构简介
 可开展的监测项目
 主要职能
  您的位置:首页 >>>环境监测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参与制定本省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标准、环境监测任务,负责制定全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技术路线等。

2)承担环境监测工作,为市政府和市环保局进行环境管理、规划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3)收集、汇总、分析和储存我市环境监测数据,并按要求向郑州市环境监测站传输数据,编报我市各类环境质量报告书。

4)承担我市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工作,进行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5)承担建设项目和限期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及环境影响评价的现状监测。

6)为社会提供环境监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委托性监测分析。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06-2008 巩义环境保护局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建议以1024X768,IE6浏览器以上为最佳浏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