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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和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我们要严明、公正执法,以"人民满意","服务纳税人"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以高效廉洁为办事规则,公开向社会承诺,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一、以高尚的品德感召人,以业务培训提高人,带好队伍,提高素质;用禁酒令管住嘴,用制度管住手,严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
二、规范行政行为,文明执法,提高办事效率,减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按法定时间压缩一半,实行首问责任制,方便企业,方便群众。
三、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一切行政行为客观、公正,充分保障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法定权力。凡发现徇私舞弊、接受贿赂,构成行政执法错案的,一经发现,轻者下岗待业,重者移交监察、司法机关从严处理。
四、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排污费征收透明度,实施"阳光工程",依法征收排污费。凡白条收费、以权谋私者,一经发现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从严处理。
五、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觉服务和服从于巩义经济发展,各项收费罚款无法律、法规、规章明文规定的要坚决停收;有规定的低额征收,千方百计减轻企业负担,为巩义市发展蓄积实力。
监督电话:64351764 4388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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